佛山市某医院对身无分文的流浪汉胡志忠进行无偿救治,这件事已经过去了6年。当时胡志忠突发疾病,被送到医院得到了及时的救治,医药费共7524.81元,在出院前他向医院承诺一定会还上欠款。
近日,两位70岁的老人来到医院,郑重归还了7524.81元医验费,而这两位老人分别是胡志忠的姐姐和大嫂。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,家人找到了胡志忠,而去年胡志忠去世前向家人讲述了此事,并留下遗愿,委托家人归还住院费。于是他的姐姐将胡志忠居住的小屋放租,攒下了7000多元,赶紧前往医院完成弟弟的遗愿。
事情过去多年,救治的医院都早已忘记此事,对于流浪汉的救治,医院并没有期待能收到医药费。像胡志忠这样的流浪患者,欠下医院的费用是很常见的现象,也很少有人会做出归还医药费的承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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